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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筹划 精心组织 | 扎实做好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

来源: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6-06  字体:[ ]

省人大出台的《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以下简称省人大《办法》),科学规范了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既有效激发了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也为做好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截止2022年5月,省直南通组和在通67名省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告了履职情况。从审议情况和测评结果上看,市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认为依法履职认真,建言献策积极,作用发挥明显。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省人大《办法》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在抓好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将省人大《办法》转发每名省人大代表,让每名省人大代表熟知省人大《办法》的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通过认真学习省人大《办法》,有效督促和促进了省人大代表积极依法履职,也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列入重要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在筹划年度工作时,都将省人大代表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从市人代会后第二年开始,每年安排25%的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市人大人代委按照先连任代表后新任代表有序安排,并提前3个月通知报告履职情况的省人大代表,按照省人大《办法》规定要求,回顾和总结履职情况,认真撰写履职情况报告。

三是逐一审核把关。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前10天,市人大人代委依据省人大《办法》明确履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对省人大代表提交的履职情况报告,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防止发生讲本职工作多、谈履职情况少的现象,力求做到讲成绩体会不夸大,找问题原因不遮掩,谈打算措施不空泛。尔后,将履职情况报告汇编成册,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四是开展专题审议。对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在听取和审阅履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审议,既充分肯定履职成绩,又提出改进具体建议。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对报告履职情况的省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市人大人代委安排专人记录审议情况和统计测评结果。

五是及时反馈意见。会后,市人大人代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情况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报告履职情况的省人大代表如实反馈,督促省人大代表切实加以改进,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并按照省人大《办法》规定要求,将履职情况报告上传江苏代表履职平台。反馈审议情况和测评结果,有效促进了省人大代表不断强化履职意识、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质量。(崔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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