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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获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6-01-27  字体:[ ]

1月24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得表决通过。这是我市人大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的创新实践,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将为提升市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市人大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工作。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专门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严把代表议案质量,对代表议案逐件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办理建议。人代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一线对议案办理情况现场督办,统筹地方立法、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扎实推动代表议案办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关于高质量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着力培养代表依法履职能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效果。

为了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工作质量、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将《办法》列为立法正式项目。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省委、市委相关部署,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提炼固化我市特色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各级人大代表等方面意见建议并逐条研究、反复修改,高质量完成了立法起草工作。今年1月的市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办法(草案)》充分彰显了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完善了代表议案“提、交、办、督、评”全链条工作机制,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注重实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人代会表决一致通过了《办法(草案)》。

通过后的《办法》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将切实保障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推动议案办理落实,为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南通实践发挥引领和规范作用。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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