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昌龙同志因职务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