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公布
5月19日下午,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一批任免人员名单。
任命:
瞿刚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刚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委员会主任;
季汉清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东杰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主任。
王洪涛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志强同志为南通市司法局局长;
陈如海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周东瑞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碧波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章智敏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潘建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会利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潘雄博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朱德炎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建秋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主任职务;张小健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缪平同志南通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何峰同志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卢旭光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陈专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骥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唐明渠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朱业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陆荫唐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决定:
接受杨曹明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接受朱德炎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王洪涛同志简历
王洪涛,男,1973年11月生,汉族,江苏宜兴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表与测试系统专业学习;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民航江苏省管理局机务工程部飞机维修(电子)员;1997年7月至1999年10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务工程部综合科文员;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地勤服务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2月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室监察员(其间: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运营指挥中心指挥科工作;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主任助理;2006年3月至2007年4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助理兼秘书科科长;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团委副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3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团委书记(其间: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第31期民航中青年管理干部研修班学习);2012年3月至2013年11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其间: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省委党校县处级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3年11月至2018年9月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9年11月高级工程师);2020年4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0年5月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