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09-02-25  字体:[ ]

  (2009年2月21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向红代检察长所作的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08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南通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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