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吴晓春同志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