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吴晓春同志辞去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1-02-25  字体:[ ]

(2011年2月24日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吴晓春同志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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