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号 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远离娱乐场所防控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与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相关的案件占到半数。出入酒吧甚至在酒吧打工的未成年人不断增多,因饮酒娱乐荒废学业,结交不良人群,甚至冲动犯罪,娱乐场所已然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灾区。例如,近期办理的一起袁某某等三人性侵案中,多名未成年人先后至两处酒吧喝酒,后趁其中女学生喝醉发生轮奸恶性案件;另有吉某某、王某某等人强奸、强迫卖淫案,被告人及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案发前均为酒吧营销。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禁入歌舞娱乐场所,禁止任何组织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禁止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为保护祖国的花朵,还孩子一篇净土,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违法惩戒。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摸排辖区娱乐场所的相关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经检查存在违法情形的单位,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列入“黑名单”。对行政处罚后发现再犯的,从重快速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注重规范引导。加强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强化其合法经营意识。督促娱乐场所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进场人员的查验,严格把控年龄门槛。
三是做好宣传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公布辖区内娱乐场所违法信息,发布典型案例,投放公益广告。学校和家庭应承担起教育、帮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消防、教育等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针对未成年人远离娱乐场所的联防联控制度,共商问题对策,畅通举报渠道,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