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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 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4-18  字体:[ ]

我市自2017年启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以来,历经试点建设、强势推进、夯基固本、规范贯标、提质增效等阶段,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目前运行态势上看,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用网管网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基层干部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为网格工作是形式主义花架子,对网格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认同。开展工作的方式途径依旧,利用网格、依托网格开展工作的意识淡薄。网格长为了完成日常考核任务,被动开展信息采集、服务走访等工作,对有关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没有从源头认真解决处理,致使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直原地封存。

二是多元共治格局没有形成。根据《江苏省城乡网格化管理办法》规定,网格化联动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格相关工作,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全要素网格工作格局。当前,少数职能部门没有厘清与网格之间的关系,部门事项进入网格时,没有将力量、资源、经费等同步下沉网格,有的甚至将本应由部门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网格员落实,随意增加网格工作量。

三是网格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网格队伍人员主要依托原有的村居(社区)干部,“一格一专”、“一格一长”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2022年开始,部分县(市、区)加大专职网格员招聘力度,特别是城市网格确保实现“一格一专”、“一格一长”,但从招聘情况看,应聘人员多为刚从学校毕业、缺少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一时难以适应网格工作岗位要求。此外,不少网格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现代信息管理技能,不利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此,建议如下: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动员,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理解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动员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等渠道宣传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营造齐抓共管共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知晓率。要加强组织,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要强化多方保障。一是机制保障。市级层面要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加强对市级网格联动部门的工作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结果应用,压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出台相关文件,完善网格队伍保障机制,明确网格长待遇,赋予网格长法律规范地位,确保网格队伍持续稳定。二是财政保障。要将网格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一网格长标志标识,发放工作证件,为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网格服务管理人员履职提供服装、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装备、设备保障。三是平台保障。要根据网格工作考核要求,从便于开展跟踪管理的角度,在优化完善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基础上,实现网格数据本地化部署,进一步提升网格精准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要强化队伍建设。结合实际选人用人,充分考虑村居、社区干部年龄、文化程度及工作专长,从便于有效开展工作的角度选准配好网格员。在人员招聘中,切实把好甄选关,把愿意从事网格工作、能胜任网格任务、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拔出来,确保工作开展得心应手。要吸纳更多退休老干部、退伍军人等有经验、素质高的社会人才参与网格工作,鼓励在职领导干部参照扶贫驻村工作方式下沉到网格,规定服务时限,保证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人力充足、质量过硬。要加强培训提升技能,市、县(市、区)、镇、村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层次组织网格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网格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316_【主办】政法委通委政法复〔2023〕19号 人大建议316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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