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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5号 关于构建“慢行交通友好城市”的建议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8-08  字体:[ ]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通市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接连从地面到地上再到地下,相继迈入“高架时代”,“地铁时代”。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南通的公共交通发展面临着艰巨的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南通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近240万辆,主城崇川区的机动车保有量也超过了60 万辆。主要道路和交叉口高峰时段趋于饱和,常规公交系统吸引力逐年下降。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间路权争夺越来越明显,尤其在一些老旧片区中,非机动车道本来不够宽敞,却常常因为各种原因的占用而变得更加难以通行。

“慢行交通”,就是将骑车人和行人的路权重新归还,有效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构建“慢行交通友好城市”,其意义不言而喻。一个城市适合不适合步行、骑行,出去能不能走得舒服、愉快,是城市应该提供的基本的公共服务,也是城市品质的象征。

科学完善的慢行交通系统,可以提升城市品质,满足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提高出行效率,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节能效率,具有很强的经济与社会价值。有了“慢行交通”,才有“慢生活”,只有充分考虑行人和骑行者的需求,合理分配路权,才能让城市出行的体验更美好人们才有时间去欣赏和打量城市之美,享受高质量的生活。可以说慢行交通系统发展越“快”,就越能为绿色出行和美好生活提供支撑。慢行交通的品质,更大程度反映了一个城市建设的品质,比如国内的苏州、深圳等城市。

为积极构建“慢行交通友好城市”,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道路的建设改造。新建道路方面,通过制定或完善政策法规,明确新建道路原则上必须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分设,对新建轨道、交通枢纽或大型商场等在步行和骑行的便民配套设施建设上提出要求和指引,如风雨连廊、交通指引等。原有道路方面,对原有道路中自行车道、人行道建设不足的进行改造,通过利用机动车多余空间来改造提升慢行空间,自行车道、人行道和机动车道通过不同铺装来进行区分,保证自行车、行人、机动车之间互不干扰。

二是加强道路的细化管理加强现有道路非机动车道路的改造,如市区城山路非机动车道高低起伏,道路接口地面落差大,骑行体验极差。加强对违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的管理;对需占用慢行空间的施工进行备案和要求,要求提供施工期间慢行疏解方案;由街道或城管对管辖区域人行道、自行车道进行排查、梳理,规范不合理的设施(如垃圾桶、自行车停放区、标牌等),进行无障碍通行改造(斜坡、盲道等)。针对道路空间步行瓶颈或局部路段宽度不足的问题,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综合整治,保障慢行空间连续畅达。

三是加强非机动车辆的统一管理。出台管理办法对共享自行车进行统一管理,对共享自行车的车辆技术标准、投放标准、运营管理进行规定,通过引入适量的竞争企业,保证共享单车品质;规范互联网企业投放规模、地点等,保障共享自行车用户的权益;通过科技管理的手段规范共享自行车停放,确保轨道站点及人流聚集地自行车停放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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