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号 关于对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的建议
电动自行车由于其价格便宜、速度快、不堵车等优点,已经成为重要的民生交通工具和城市服务标配。但电动自行车楼内充电导致火灾频发,造成多起严重人员伤亡事故也在日益增多,仅2021年如皋发生的电瓶车引发的火灾就超过了两位数!由于配套充电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除了在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电瓶车上楼充电,在一些老小区,“飞线”充电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存在着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2021年8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但相对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目前充电桩数量显著不足,这是造成大量电动车、电池入户充电现象的根本原因。为此建议市政府出台明确规定,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
1.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合理筹措资金,按照市场化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参照建设技术要求,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并在充电桩周边增加必要的防护隔离、防盗监控设施。
2.着力增加工厂、学校、公司单位附近开阔地段充电桩数量,并严格控制充电价格,鼓励群众在工作单位和公共区域充电。可利用原有城市公共自行车借车网点合理改造使用。
3.老小区改造要规划相应的场地,预留充电库(棚)位置,增设充电设施。对于受空间限制,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确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可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4.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进相关企业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给予相关政策上的支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简化各种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