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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号 关于规范“月子中心”的建议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8-07  字体:[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放开二胎政策后新一轮生育高峰的到来,“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应运而生,迅速兴起并受到欢迎,母婴护理服务行业服务维权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经观察目前存在问题有:

一、标准与监管缺失:“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在国内属于新兴行业,涉及消防、住宿、餐饮、医疗、卫生、康复、生活料理等跨行业多专业领域,目前尚无明确的监管部门和规范和督促“月子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其服务对象是产妇与婴幼儿的特殊群体,事关社会稳定与未来,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急需妥善规范。

二、服务收费需规范:“月子中心”的定价没有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可以依法自主定价,属于市场调节价。但存在部分“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项目未能做到明码标价上墙公示,也没有明确服务标准;有的“月子中心”价格经常变动,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源多少而自行调节,近年来出现的消费维权争议与纠纷不少,也需规范。

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国家层面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建议尽快对“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机构监管立法,全国范围内尽快确定统一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在国家未出台统一的行业标准前,可探讨先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月子中心”行业标准制度,对“月子中心”的硬件设施、环境、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提出标准,同时确立行业规范和监管主体,并引导行业协会发布信用评价。

二、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引导与规范“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定价。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应依法亮证照经营、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在标价外加收费用,不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要有明确的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标准、违约的退赔等,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到有据可依,遇到违约才方便维权。

三、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相关整治方案,加强卫生、住建、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上下整治合力,进一步规范与促进“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市场价格定位等问题。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照护服务管理。

四、加强资质培训与行业自律。“月子中心”自身要具备照顾婴儿和产妇的能力,对“月子中心”的护理人员,可依托一些有资质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岗前或定期培训,培养输送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的意识。

632_【主办】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卫人复〔2023〕115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2号建议的答复_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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