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宾馆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管理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建议
宾馆酒吧是涉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区域,自2021年6月1日《未保法》实施以来,崇川区检察院在检察履职中发现宾馆、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而引发的犯罪有20件39人(其中涉宾馆的 11件25人、涉酒吧的9件14人),占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总件数的25.97%,占涉罪未成年人总人数的26.53%。
宾馆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易滋生团伙性犯罪,涉及罪名有强奸、组织卖淫、敲诈勒索等。据统计,一年来12名被告人组织23名未成年人在宾馆从事卖淫活动。在宾馆、酒吧被侵害未成年人21人,其中6人未满14周岁,均系受到诱骗、威胁后被侵害。涉及的性侵犯罪导致未成年人严重身心受创。
根据《未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公安部对宾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均提出“五必须、四报告”要求,且未成年人不得进入酒吧。但是从办案实践看,宾馆酒吧等场所均存在疏于管理的情况。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特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联合公安、人社、文旅等职能部门严厉查处宾馆、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强化行政处罚,将多次违规场所纳入失信黑名单,提高违法成本。二是提升宾馆酒吧等场所管理质效。通过建议增设人脸识别系统等手段,阻止未成年人进入。探索建立特殊警报系统,发现未成年人跟随成年人异常进入等情况时即启动一键报警。强化用工信息监管,由人社部门对宾馆酒吧的用工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动态管控,防止发生违法招录等情形。三是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教育。通过组建从业人员管理微信群、办理培训班等方式,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宾馆酒吧等场所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四是加强管控阻止未成年人向宾馆酒吧网吧等“三类场所”流动。司法机关要结合训诫、心理疏导、帮教矫治等方式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管控力度;教体、团委、妇联等部门要联合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帮教管控,落实控缀保学责任,防止休学、辍学未成年人成为“三类场所”的被告人或被害人。
此外,还需加大对于电竞酒店、民宿等新业态中存在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的研究,虽然南通地区此类案件还没有,但从全国全省范围看已经存在,且有的地区检察机关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对此我们也要加强调查研判,并联合相关部门,针对这种新业态,推动形成更加健全的监督机制,不能让电竞酒店等成为监管盲区,从而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