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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号 关于加强数据共享维护基金安全的建议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4-18  字体:[ ]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三个险种构成,构建了全覆盖的养老保险体系,努力做到了人人老有所养。按照现行政策,每人只能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待遇,不能跨地区、跨险种重复享受;死亡后,终止养老保险待遇;服刑期间,停发养老保险待遇。但审计发现在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过程中,由于人社、民政、公安、司法等跨部门之间或是跨地区之间数据未完全及时共享,一定程度还存在跨地区、跨险种重复领取,或是死亡、服刑后不符合条件人员仍还领取等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在整改中还存在人员分散、违规行为取证难、诉讼成本高等问题,导致追回违规领取的基金困难重重,造成了基金的损失。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在数据共享等方面缺乏横向协同,存在部门间数据孤岛等问题;二是年检工作亟待进一步完善,尽管能每年对参保人员信息定期进行验证,但由于人死亡后信息上报不及时,到下一次年检发现,就已经造成了多发放;三是政策宣讲不到位,人们对政策缺乏了解,有的人认为多领就多领了,不会造成什么后果,没有认识到重复领取、违规领取是等违法行为。

目前通州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有26万余人,每个月的养老金支出达到9千万左右,社保基金的安全关系到参保人最基本的权益和保障,然而社会上却有一部分人采取欺诈冒领等非法手段骗保,参保人死亡或服刑后未按规定申报相关手续而继续领取、享受社保待遇的现象仍然存在,大大损害了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造成了社保基金流失,也增加了社保经办部门开展基金追讨工作的行政成本。下面几种情况需要数据共享:

一、城居保中心针对该情况在今年通过线上线下双轨联动,全力推进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线上利用“江苏指挥人社”APP进行人脸识别,线下通过各村(社区)协理员进行上门认证,但由于大数据不能共享的问题导致六千多人因拆迁,搬家等各种原因无法认证。对于无法认真的情况只能找到卫健委获取核酸数据,然而只能部分认定,最后因不能获取更多的数据导致两千余人无法认证只能停发处理。

二、对于领取养老金人员服刑的问题,由于服刑数据不能及时更新或者无法及时获取到服刑人员数据,导致养老金领取人员在服刑期间仍然在正常发放养老金,虽然最终通过数据停发了,但仍有基金多领,后期的追回工作难度大大加大。

三、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由于目前用的省一体话平台,江苏省以内的养老保险情况都是可以查询比对的,但是发现有部分人员在省外同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并办理了领取,出现了在当地和异地同时领取养老金的情况,由于全国的数据无法共享,导致经办机构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导致养老金重复领取,即使后期由于各种资格认证手段发现,基金已经流失,再去追回难度可想而知。同时,对于省外死亡人员未能及时申报,省内无法及时获取到死亡数据,导致领取人员在死亡后仍在继续享受,养老基金流失严重!

基于以上几点,建议各部门能打破壁垒,实现数据及时准确共享,最终能达到全国数据及时共享 。

一是构建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全国公安死亡数据、民政殡葬火化数据、司法部门服刑数据等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拓宽数据来源渠道,打破信息壁垒,强化数据比对工作,定期多角度比对筛查,提升养老保险业务数据的准确性,从源头防止多领、冒领、重领养老保险待遇情况的发生。

二是提高各项数据质量。对于共享的数据要做到及时更新,提升数据的准确性,优化数据质量。提供数据使用的方便性,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各部门能更加简便的使用数据。

三是年检工作细化实化。对超过一年各种数据无法获取,没有通过生存状况认证系统进行线上或线下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让老百姓明白跨险种、跨区域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冒领死亡亲属、服刑亲属养老保险待遇是违法行为,引导参保人员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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