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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号 关于取消通讯运营商网络电视自动扣费功能的建议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4-12  字体:[ ]

当前大部分家庭都拥有网络电视。网络电视包括IPTV、互联网电视,它利用互联网整合多种内容资源对电视节目进行直播或点播。它是近些年较流行的视频节目传输形态,依靠宽带网络等相关技术并使用交互式的形式,向用户提供各类视频节目,同时还提供相关的增值业务。客户端通过专业设备或安装相应的视频播放软件收看电视节目,同时向客户端提供数字电视等多种内容的交互式网络电视的传输服务。

目前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都有相关的IPTV网络电视业务,有一些与宽带搭配的网络电视机顶盒,在广告上经常宣传“电视免费看”,但实际上只有直播等部分业务免费,部分专区和影片进入点播就要收费,且收费的确认提示并不明显,只需在电视上选择确认,而无需输入验证码或支付密码,有的甚至一经点播即每月自动连续扣费。尤其是老年人和小孩不太了解网络电视的操作设置、不留意电视上的提示文字,特别是很多孩子被一些网络游戏、动画片的付费频道所吸引而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开通了付费项目。

这是一个很严重的漏洞,也可以说是网络电视运营商人为设置的一个“陷阱”,那就是操作者在订购这些付费业务的时候,因为没有明显的收费确认界面,无意识中点击了按钮;加之“被迫”订阅的频道直接从消费者提前缴纳的网络电视费用和话费中扣除,所以难以及时察觉到扣费。这就导致了消费者常常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别说是未成年人,就是一些成年人,也可能因不够“细心”阅读开通付费频道规则而“中招”。

2006年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在《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手机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电信运营商应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则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其目的就是杜绝移动付费增值业务中对消费者“强制扣费”现象的出现。 

针对这种通讯运营商提供的网络电视设置消费“陷阱”,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减少由此问题产生的各种投诉,建议如下: 

1、消费者在使用宽带网络电视服务时,如涉及点播了付费服务内容,应当有明显的付费提醒标识,不得直接扣费,应有付费流程,避免识别能力较差的小孩等误操作导致扣费。

2、付费服务应当开通二次确认验证功能,消费者在直接订购增值付费服务及自动累计按月续费时,应发送短信确认是否开通,如未予确认则应当默认为不开通服务。避免相关增值付费业务在电视上随意点击确认即可绑定扣费,并且自动连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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